黄山广电台讯 (文/图 朱志浩)《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保障改善民生,让困难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能够及时得到法律援助,柯村司法所多点突破,强化法律援助供给,营造法律援助人人参与、和谐社会人人受益的良好氛围。
打通“最后一公里”。该所立足辖区实际,通过整合资源、健全机制、规范运作,统筹推进镇村两级公共法律服务阵地建设,依托各村党群服务中心,采取便民服务站设置综合接待窗口或在村调解室开辟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方式,打造面向人民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最直接、最便捷的窗口,集中受理和解决群众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事务,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援务公开制,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着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今年以来共接待群众来电来访法律咨询30余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件,涉案金额24.9万元,切实打通司法行政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增强宣传实效性。组织各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网格员等通过集中宣传、进村入户、悬挂横幅、运用LED显示屏播放标语等方式开展《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向群众重点宣讲《法律援助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工作原则和目标任务,同时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法》关于机构和人员、形式和范围、程序和实施、保障和监督、法律责任等方面的重点内容,使群众对于法律援助的途径及意义有了更深的认识,让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学会运用《法律援助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拓宽法援覆盖面。切实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贴近基层的优势,不断拓展法律援助基层服务网络,充分利用覆盖城乡的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为群众提供初步法律咨询等帮助。开设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方便困难群众及时就近提出申请,突出重点对象,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从低保群体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重点做好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军人军属等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群体应援尽援,在法律方面遇到困难时,第一时间引导当事人寻求法律援助,真正使困难群体依法及时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提升群众满意度。对已办结的案件开展跟踪服务工作,适时对已获得法律援助的对象开展电话回访和上门回访活动,与受援人面对面沟通,回访受援人通过何种渠道了解到法律援助政策、承办人有无收取费用、承办人的服务态度如何、对承办人的服务是否满意,近距离倾听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整改,切实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同时进一步宣传相关政策、法规,使法律援助保护困难群体合法权益的形象进一步深入民心,提高辖区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