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皖财资环〔2024〕1307号)和《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皖财资环〔2025〕285号),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拟将省下达我市2025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二笔)314.77万元用于9个项目实施(清单附后)。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5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
公示期间设立举报电话(传真):
市财政局:0559-2355294
市生态环境局:0559-2320063
传真:0559-2320065
黄山市财政局 黄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