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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上午,记者从市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获悉,根据中央和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结合实际,黄山市编制出台了《黄山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规划》分别明确了到2020年和2022年总体目标,明确了今后五年的重点任务,提出了5大类31项具体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4项、预期性指标27项,建立了乡村振兴指标体系,力争推动黄山市乡村振兴走在全省全国前列。《规划》还对到本世纪中叶的乡村振兴目标,分两个阶段作了远景谋划。
《规划》坚持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双轮驱动,从城乡融合发展和优化乡村内部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两个方面,明确了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乡村的新定位,提出了重塑城乡关系、促进农村全面进步的新路径和新要求。
《规划》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打造有产业、有颜值、有乡愁、有活力、有秩序、有福祉“六有”黄山特色乡村振兴战略道路,提出了阶段性具体目标任务,部署了101项工程、计划和行动。
《规划》围绕乡村振兴“人、地、钱”等要素供给,提出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强乡村人才支撑、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优化用地保障、加强组织领导五项措施,确保乡村振兴规划落地。
编辑:姚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