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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文化遗产绽放新光彩

2019年10月23日 09:55:50 来源:黄山日报 作者:吴寿宜

  核心提示:多年来,黟县保护与利用好这些得天独厚的文化遗产,已成为历届县委、县政府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普遍共识,确实取得了喜人成效,更加坚定了文化自信。面对新时代新要求,需要新担当新作为,让不可多得的文化遗产,绽放出更加绚丽的新光彩。

  黄山脚下的古徽州素有“东南邹鲁”“文物之海”誉称,以黟县这个人口不足十万的山区小县为例,在857平方公里的热土上,却拥有一处两个世界文化遗产地,一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44个中国传统村落和6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74项非物质文化遗产,91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完整保存有1684幢历史建筑。多年来,保护与利用好这些得天独厚的文化遗产,已成为历届县委、县政府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普遍共识,确实取得了喜人成效,更加坚定了文化自信。

  在充分肯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综合效益的同时,也应看到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对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重视程度时紧时松,难以一以贯之;没有建立高规格、强有力的统一监管机构,以至于在具体工作中,容易出现相关职能部门用力不专一乃至各自为政、推诿扯皮现象;与保护利用文化遗产相关的资金、人才、技术各方面还相当匮乏,开发利用同质化现象比比皆是;在整个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中偏重“物质文化遗产”,较轻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亟待重视与解决的问题。面对新时代新要求,需要新担当新作为,让不可多得的文化遗产,绽放出更加绚丽的新光彩。为此,提出几点建议。

  一、健全和完善文化遗产保护利用长效管理机制。应成立高规格的县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委员会,定期研究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中亟待破解的突出问题,谋划保护利用的长远规划和长效机制,出台一系列促进文化遗产得以充分保护利用的政策文件和可操作性举措。成立县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处(与世界文化遗产事务中心合署办公),整合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职能,联合审批文化遗产保护性维修等事项,查处人为破坏文化遗产行为。

  二、坚持“旅游立县”发展战略不动摇。文化和生态是黟县发展旅游经济得天独厚的两大县域优势。“文化+”首要就是整合“文化+旅游”,让文化与旅游联姻,碰撞出多彩的“火花”。因此,要坚定走旅游业这条黟县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要有特色鲜、文采好、叫得响、传播广的旅游宣传口号,相对予以固定。并在进出黟县的重要道路节点,设置巨型标识,广而告之黟县文化旅游的精粹特色(比如李白的《入黟吟》、陶渊明的《桃花源记》等),营造全社会大办旅游、办大旅游的浓厚氛围。各行各业都要围绕旅游业的发展壮大谋良策、做文章,集各方之智,举全县之力,尽最大可能做强做大旅游蛋糕。

  三、加大对世界文化遗产——西递宏村的保护力度。已有保护利用规划要严格落实到位,不仅核心区要严防死守保护底线,就是缓冲区等也不能乱拆乱建。遗产地周边沿线村落新建民居等建筑时,哪怕是一个微小的细节方面,都要坚持尽可能体现传统徽派建筑工艺特色元素。要全方位、最大限度地保护遗产地,保持原真性,保留原生态,使西递宏村为其他中国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成为可以复制的样板。

  四、提升黟县名城在全域旅游中的主体地位。古城的价值就在于一个“古”字,千年古县是时间赋予了黟城难以替代的历史与文化价值,优选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大手笔开发利用古黟历史文化名城旅游资源,进行统一经营管理,探索古城综合保护利用的复兴之路。还可统一全景黟县旅游门票,适当调降全域旅游联票价格。统一在县城建设游客集散中心,大力开发古城及周边的民宿业和写生、研学、影视创作基地,以最大限度地吸纳集聚人气,作为开辟文化名城旅游项目的起步之举。

  五、建立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补偿机制。参照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做法,争取上级给予资金、技术和政策、人才等方面的大力支持。要将有限的传统村落保护资金用在刀刃上,改变目前各村热衷于将保护资金用于村落道路修建或建设新古董上,而真正需要保护的是对老房子的及时翻漏,对摇摇欲坠的古建筑的加固维修等。同时,加大古民居流转保护试点力度,在产权转让等方面改革破题,鼓励全社会有识之士认购古民居加以保护利用。让村民们意识到老房子的潜在价值,自觉主动地参与到保护中来,享受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所带来的红利,做到不敢拆、不忍拆和不愿拆。

  六、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保护与传承利用。进一步挖掘民间文化,进行抢救、记录。积极申报和审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充实全县非遗文化项目数据库,为优秀传统文化建立强有力的保护屏障,实现非遗文化与文化产业、旅游业的有机结合。要建立传承人队伍活态管理机制,注重非遗展示场馆建设,注重非遗传承人的培育。要逐步探索传承人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传承人考评管理机制,实行动态管理,激励传承人更好的搞好传承和保护工作,切实加强和壮大传承人队伍。要注重非遗文化的产品、业态开发,让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全县旅游发展中更好地突显鲜明的地域特色。

  七、增强市民对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自觉意识。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普及与提升人们对文化遗产保护利用重要性的认知。要建立保护开发与利益分配对等机制,想方设法让市民共享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发展成果,充分调动其保护与利用的积极性,实现由“要我保护”向“我要保护”的转变。如对列入县以上重点名录的古民居建筑完好保护的,每年给予房主一定数额的奖励;按程序报批修缮的,给予适当的维修补助。对本地居民参观文化遗产景区景点可给予免费或优惠待遇,既能激旺旅游客流人气,更能激发全社会关心支持文化旅游经济发展的热情,释放正能量。


编辑:文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