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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进一步完善屯溪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该区以“三个一”工作法扎实推进律师调解工作落地生根。
一是组建一支队伍。区司法局会同区法院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律师调解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业务范围、工作机制及工作要求,遴选4家律师事务所的18名执业律师加入律师调解组织队伍。
二是搭建一个平台。协调区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根据工作需要配齐桌椅、电脑、电话等办公设备,将律师调解员名单公示上墙。区司法局每周二安排一名律师值班,在开展委派调解、法律援助等工作的同时,为群众提供立案咨询、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截至目前,律为诉讼群众解答法律咨询100余人次。
三是设计一个流程。会同区法院进一步完善《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划分律师调解工作范围,严格规范工作流程,制定考核制度。在立案前对适宜律师调解的案件进行适当分流,经调解后达成调解协议的,可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固定无争议事实后由法院登记立案。
编辑:张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