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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创新开展地方立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回头看”工作

2020年05月07日 10:02:09 来源:市司法局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工作,规范行政执法权力运行,针对我市地方立法配套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定调整不及时、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近日,黄山市司法局深入开展了全市地方立法配套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定情况“回头看”工作,确保“回头看”活动中,立法件一个不漏,行政处罚条款一个不落,行政裁量基准一个不差。

一是确定裁量基准制定主体。明确我市出台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中设定的行政处罚条款,由行使该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执法机关制定相应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二是确定裁量基准制定内容。按照“合法性、适当性、可操作性”的原则,根据违法行为设定裁量因素,将处罚幅度划分为若干阶次,从法定依据、违法行为和处罚标准3个方面制定裁量基准。

三是确定裁量基准公开方式。将行政裁量基准制定执行工作作为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重要抓手,要求各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按规定完成本市地方立法设定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定工作,并及时在政府网站“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栏目发布。

自2016年2月黄山市获批地方立法权以来,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共15部。经过为期一个月的 ﻪ“回头看”梳理排查、查缺补漏、优化完善,我市《黄山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等10部设置了行政处罚条款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均全部完成配套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定和对外公布工作。


编辑:张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