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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开展以来,歙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谋划,及时动员,精心部署,把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有机融入司法办案和干部队伍管理,取得了初步成效。
覆盖面“广”。院党组在研究制定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实施方案时,既认真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同时结合本院实际,以院班子成员为重点,在全体员额检察官中广泛开展。院党组主抓,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进,各党支部统筹联动,层层压实责任。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个人自学三个层面组织开展“以案明理”大学习、“以案释纪”大剖析、“以案示警”大讨论。开展以“强化纪律意识,增强自我约束”为主题的专题学习教育,确保人人受教育,人人有提高。
针对性“强”。突出执法办案是第一要务,紧密结合安徽省检察系统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查找该院存在的执法办案风险,开展不起诉权行使、检察人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违规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七个专项整治,坚持靶向施治,务求实效。同时,健全完善案件管理和业务数据管理办法、规范制发检察建议实施细则、干警绩效考核等制度,通过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切实强化对检察权的监督制约,提高司法公信力。
监督点“准”。派驻纪检监察组针对司法办案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突出监督重点,关注“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盯紧领导干部、员额检察官等关键岗位,切实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着力推动效能建设从督查“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向聚焦“履职效果和履职能力”转变,围绕履行检察职能抓效能,加大各项工作的督办力度,强化责任落实。围绕提升机关形象抓效能,聚焦控申窗口、检务大厅等,落实为民服务、司法便民措施,提高窗口满意率,让警示教育的成效真正落实体现在履行“四大检察”职责、服务保障各项中心工作中。
编辑:张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