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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我国法治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为宣传好、学习好“民法典”,6月25日-30日,黄山区司法局乌石司法所组织夏村村等8个村结合“七一”大会,组织开展了“民法典”宣传进乡村活动,全镇100余名“法律明白人”参加了学习。
活动中,授课人以“民法典”的新亮点为题,通过以案释法、法条对比等方式,从“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保护胎儿的合法权益、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保护的义务、自然人信息受法律保护、见义勇为行为免责、界定夫妻共同债务、新增“离婚冷静期”规定、守护“头顶上的安全”等八个方面,深入浅出地阐释了“民法典”相关条款内容及其所包含的人权保护理念和人文关怀精神。
通过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全镇“法律明白人”的法治素养,提高了“法律明白人”运用法律知识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建设特色鲜明的“乌石印象”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编辑:张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