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新用户
注册新用户
修改密码
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实施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351” 工程的背景下,屯溪区检察院以高度政治自觉把办理涉民企案件与推动检察工作公开听证相结合,探索建立完善民事申请监督案件公开听证制度,用“检察开庭”的方式拓展外部监督途径,提高办案透明度,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不断提高检察公信力。
组织领导有担当
成立以分管副检察长、专职检委、部门负责人一体化办案团队,详细了解、全面掌握案件情况,接访申请人听取监督诉求,连续走访原审、再审办案法官,主动上门听取律师及专家意见,逐条梳理案件法律关系和法律适用,充分体现服务民营经济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
借助“外脑”化矛盾
通过检察听证这一融法、理、情于一体的办案方式公开审查核实案情,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别是相关领域的专家等多方参与,进行释法说理、答疑解惑,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为案件后续定纷止争和促成矛盾积极化解发挥积极作用。
维权依法相结合
召开听证会前全面考虑案情、证据采信及法律适用争议以及双方当事人诉求,综合评估听证召开的必要性、适当性和预期效果。解决部分认识分歧、化解矛盾纠纷,依法合理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借助专家精准解读评议作用,提升办案质量。
编辑:张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