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黄山市市场监管局、黄山市教育局及屯溪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了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检查,对屯溪区校外培训机构的证照信息、教师资质进行了查验,对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推广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

《培训合同(示范文本)》充分考虑了中小学生在参加校外培训过程中,各环节必须明确的当事人双方责、权、利关系,涵盖了培训项目、培训要求、争议处理等内容,尤其对培训收退费及违约责任作出了详细规定。
在检查中,检查组在前期摸底排查、推广合同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引导培训机构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培训合同当事人签约、履约行为,不断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对暂未使用《培训合同(示范文本)》的2家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现场指导,要求其在今后招生活动中务必全部使用《培训合同(示范文本)》,以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