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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休宁县溪口镇召开推进村民小组参与社会治理工作会议。溪口镇154个村民小组通过当好“四员”,发挥村民小组在办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开展议事协商、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助力乡村社会治理。
当好调解员,及时排查化解本村民小组的民间纠纷,协助处置突发事件,及时发现报告不稳定信息,做到“琐事不出组,小事不出村”;当好巡逻员,定期开展防火、防盗、防诈骗等宣传活动,防范邪教和“黄赌毒”案件发生;当好宣传员,宣传政策法规,教育引导村民依法反映诉求,依法解决问题;当好宣讲员,宣扬家风家训,挖掘优秀传统文化,创立有地域特色的乡村社会治理品牌。
村民小组是基层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是实现党在基层全面领导的宣传者、执行者,是乡村社会治理的最基础单元;村民小组是实现村民自治的基础平台,是村民表达公共诉求、解决公共问题的微单元;村民小组是乡村治理主体的必要补充,作为以家族和血统为纽带的村民组织,能有效体现村民集体认同感,便于统一村民意志,凝聚民心,促使乡村治理更加有序有效。
编辑:张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