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黟县县委编办紧扣省、市、县委部署要求,立足职能,密切结合县域实际情况,开展针对性调查研究,认真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完善相关机制,为深化平安黟县建设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实现森林公安有序调整。落实深化公安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制定《黟县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坚持“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积极谋划机构职责调整、编制划转等工作,做好森林公安管理体制调整及编制划转等工作。
健全县乡社会治理机构。按照县社会治理综合服务指挥系统建设领导组的要求,积极支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县级层面设立正科级事业单位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在乡镇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乡镇设立副科级事业单位综合治理中心,并加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指挥中心牌子,以满足工作的需要。
理顺综合执法队伍职责。全面完成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和农业4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结合乡镇管理体制改革配套设立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中心),公布实施《乡(镇)政府权责清单目录》《乡镇配合事项清单目录》,明确乡镇权责事项37项、乡镇配合事项65项,进一步理顺了县直职能部门和乡镇的职责关系,确保各部门之间衔接顺畅、运行有效。
强化公安特警力量建设。设立黟县公安局内设机构特巡警大队,承担城市治安巡逻任务,为危难群众提供紧急救助服务;参与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承担景区巡逻任务、配合旅游综合执法开展工作;承担县综治中心网络化管理信息收集上报和巡防应急处置任务等工作。
提升社区矫正管理水平。将县司法局内设机构社区矫正管理股调整为黟县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加挂黟县社区矫正大队牌子,同时为黟县社区矫正大队做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赋码工作。有力推动社区矫正队建制改革更完善、深入,为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提供机构编制保障。
编辑:张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