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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是我国首部有关流域保护的专门法律。为提升《长江保护法》的社会知晓度,进一步凝聚“长江大保护”的社会共识,在《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之际,屯溪区检察院结合检察职能,积极开展《长江保护法》宣传,助推新安江保护。
深入社区开展专题宣传。多次前往社区发放《长江保护法》及公益诉讼宣传资料6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余次,发挥法治引领作用,引导群众了解“长江禁渔”“控制采砂”、防洪等概念。
开展联合徒步巡河。邀请上级检察机关、镇村级河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40余人徒步在新安江水域开展联合巡河活动,面对面向过往群众、河面垃圾打捞员等发放《长江保护法》、公益诉讼宣传资料,现场释法说理。
推深做实“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组织区河长办、水利局等10余家成员单位召开《长江保护法》及新安江保护宣传座谈会,对水污染防治、资源保护等问题进行广泛交流,深化联动协作,共同助力新安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
编辑:张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