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黟县出台民宿业健康发展实施办法(试行)
2月18日,黟县民宿业健康发展实施办法(试行)新闻发布会举行。县委常委、副县长吴小胜,县直有关部门、媒体记者以及民宿代表参加。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黟县民宿发展主要经历了村民开办农家乐、文化人个性化改造和资本密集高端发展三个阶段。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逐步形成了宏村、西递、塔川、碧山、南屏、美溪6个民宿集群。但近年来随着民宿业的快速发展,该县民宿面临着安全、监管与服务水平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制约着民宿业的发展。为进一步规范民宿经营行为,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民宿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该县制定了《关于促进黟县民宿业健康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
据悉,《办法(试行)》包括总则、申办审核、监督管理、法律责任、政策扶持、附则等内容,共六章十九条,对民宿审核、建设、经营和监管等事前、事中、事后环节作了明确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民宿经营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新闻发布会后召开了黟县民宿发展座谈会。会上,县旅委、县消防分别对《办法(试行)》中部分条款进行解读,对民宿业主经营管理中存在的困难及关注问题进行探讨及现场解答,明确了民宿管理工作下步具体内容并组织开展民宿审核试点工作。
(本报记者 施亚磊)
编辑:郑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