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x

注册新用户

发送验证码
立即注册
X

修改密码

发送验证码
修改密码

我市公开宣判一起涉黑案 15人获刑

2019年05月10日 09:29:19 来源:黄山新闻网

我市公开宣判一起涉黑案

15人获刑


430日下午,屯溪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对被告人吴某、左某平等1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敲诈勒索罪、诈骗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据悉,这是我市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的首起涉黑案件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从20173月至20184月期间,吴某、左某平等人先后在江苏省淮安市,安徽省马鞍山市、黄山市、安庆市、六安市和江苏省高淳县等地扩展“车贷”业务,涉及被害人115人,获取大量资金,并通过实施“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进行诈骗,肆意认定违约,采用“谈判”“协商”等软暴力催收手段,并通过上门泼油漆、堵门等手段实施敲诈勒索,攫取了巨大的经济利益,严重侵害了众多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经依法审理,法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1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至十八年十一个月不等,并处没收财产三万元至没收全部财产不等、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五万元不等,责令被告人退赔受害人经济损失;禁止吴某、左某平从事车贷业务三年,并分别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和两年。(黄新)


编辑:郑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