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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我市首次依法发布市级地方标准《历史建筑评估认定标准》。
我市境内历史建筑数量多,分布广,类型丰富,价值独特,特色显著,于2017年被列为全国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城市。为规范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更好地延续历史文脉,振兴优秀文化,我市于去年初启动《历史建筑评估认定标准》的制定工作。该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多方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并邀请省内知名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审。最终于今年9月9日批准发布,并将于今年10月9日开始实施。
《历史建筑评估认定标准》明确了对历史建筑的评估认定指标体系、评估认定方法,适用于黄山市域范围内历史建筑的认定和等级评定。该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将进一步规范我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行为,促进科学有效地保护和可持续的活化利用。
(胡广誉)
编辑:郑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