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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前,我省各县(市、区)的行政监察对象有27.9万人;改革后,国家监察对象达到了68.5万人。乡镇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对象人数激增,而乡镇专职纪检干部平均仅有2至3人,监督力量不足,制约了监督工作开展。为解决基层监督难题,各地立足自身实际,在若干乡镇(街道)之间设立纪检监察协作区(工作室、协作组),16个市共设置协作区(工作室、协作组)387个,平均每个协作区(工作室、协作组)联系、监督3至4个乡镇(街道),基本实现全覆盖。通过设立纪检监察协作区(工作室、协作组),强化了基层监督,解决了原来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不敢监督、不会监督、不愿监督的难题。
编辑:张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