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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众反映:交管部门最近提出了关于电瓶车新规并于今年4月15日起实行,今后电瓶车将按照新技术标准和规范来管理。请问我市什么时候开始具体实施这一规定?原来已经购买的电瓶车如不符合规定该如何处理?
市公安局回复:1、我市将严格按照新标规定执行。对已旧标车辆,在省政府相关实施意见未出台前,车主可凭车辆合格证(3C认证),购车发票到交警支队非机所办理上牌手续。 2、对于已登记上牌的电动车,均可正常行驶。对于未登记上牌的电动车,在省政府相关实施意见未出台前,有车辆合格证和发票的,符合条件的,均可按程序办理上牌手续。 3、交警部门已开展常态化整治,将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纳入日常管理。 4、对于超标电动车生产和销售环节的源头管理,属于市场管理、工商等部门的职能。
编辑:陈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