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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听众反映:4月27日在屯溪小商品市场一家商铺买了一台收音机,售价50元。由于款式与原来自己使用的不一样,根本不会操作(自己是一位盲人)。于是和老伴一同去商家那里协商要求将收音机退了。店主态度强硬不予退货,后来自己头晕发作,店主说退货可以,但是要扣除10元手续费。老伴急于送自己回家就同意了。这台收音机不适合盲人使用,而且也没有用过,完全是新的。为何商家如此刁难消费者?请市场监管部门帮助维权。
屯溪区市场监督局答复如下:经执法人员联系市场负责人,市场管理方已促成商户与消费者已达成退货协议,消费者对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工作表示满意和感谢。
编辑:应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