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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众反映:本人是祁门县凫峰镇李源村金光组居民,去年饲养了两头猪,得到有关方面1000元的补贴。请问这项补贴今年还有吗?
祁门县凫峰镇政府回复:反映户2018年养猪2头,按贫困户产业发展补助标准,享受产业补贴500元/头,共计1000元。按祁门县扶贫开发领导组(2019)17号文件即祁门县农业特色产业到户项目奖励扶持办法,贫困户养猪常年存栏2头以上的按500元/头补助,且单类补助总额不超过2000元。
编辑:陈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