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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听众反映:5月8日自己在休宁县海阳镇玉林街58号自己家中被他人殴打,报警后海阳派出所到现场处理。自己被打骨折住院花费医疗费13000元,对方受伤治疗费4000元。派出所调解时说双方的医疗费冲抵后,剩余的9000元还需要自己出5000元。当时为了急于解决这一问题,在调解书上签了字。事后感觉这一调解对自己不公平,毕竟自己是在家中被打的,理应少承担一些医疗赔偿费。希望海阳镇派出所重新帮助调解一次。
休宁县公安局回复:关于该听众的想法,当事人可以向办案民警咨询,民警将告知解决该问题的法律途径。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休宁县海阳派出所联系。联系方式:0559-7512159。
编辑:应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