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新用户
立即注册
注册新用户
修改密码
《市民热线》听众反映:自家房屋在黄山高新区万福佳苑后面的择川村,6月20日下午家人都上班去了,有关部门组织施工队将自家房屋强行拆除了。本户(胡跃进)同意拆迁,但是提出的补偿方案有关部门一直没有回话,所以也就没有在拆迁协议上签字。原以为有关部门会找自己协商安置补偿事宜,没想到竟趁着家人都上班的时间将房屋拆了。希望政府有关部门给自己一个说法。
黄山高新区区新潭镇回复:经调查核实来电人反映房屋被拆除情况属实,属拆迁公司误拆。据了解该房屋属于5户共有,其中1大户拥有75%房屋产权,并已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其余4户共拥有25%房屋产权,户均产权面积约为20平方米,新潭镇政府与拆迁工作人员多次与其余4户进行谈判,该4户在原已拆迁安置的基础上,每户提出还要安置1套100多平方米的房屋,谈判始终未达成一致协议。在房屋被拆除后,新潭镇村两级干部立即上门做工作,继续开展拆迁谈判工作。
编辑:应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