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新用户
登录
修改密码
《市民热线》听众反映:我是屯溪徽山路永佳福邸小区业主,今年十月份的电费有误。实际用电量是12.68度,但收我电费18度。我问了供电公司,但解释不明确,请问是什么原因?电费户号:3405900892871谢谢
黄山供电公司答复如下:工作人员及时联系用户,经核实,抄表与结算无误,并分析客户日电量,已向客户说明未满10度电不发行电费,本期电费包括之前未发行的电量,累计17.57度,取整18度计算,客户表示认可。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