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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听众反映:其本人是歙县王村敬兴村村民,反映王村供电所到敬兴村路段无路灯,通行不安全,建议增设路灯。
歙县王村镇人民政府回复如下:听众所反映的路段为省道,按规定不宜设路灯,灯杆会影响交通安全。鉴于有群众反映,可视情况上报县公路局,由公路部门到现场勘察确定灯杆基础位置,达到安全标准后,并设立安全标识。下步,我们镇村将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以实施。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