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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网友咨询:本人欲申请二胎补贴政策,其单位是安徽省高速公路路政支队,属于合肥市直管辖,其爱人是屯溪区某机关单位,均不符合二胎申领条件,但是孩子又是在屯溪区黎阳镇落户的,咨询是否可以在屯溪区申请补贴?
屯溪区卫健委现回复如下:按照《黄山市生育补贴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夫妻双方均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职工(含聘用制工作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的,由夫妻双方单位各发一半;如一方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职工(含聘用制工作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的,由该方单位全额发放;其他人员由区县财政承担。该网友虽在事业单位,但是合肥目前没有生育补贴政策,可以联系孩子户籍地社区,“免申即享”男方自己的生育补贴(1500元)。其爱人单位在屯溪区某机关单位,这一部分(1500元)由所在单位发放。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