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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听众反映:本人是一名尿毒症患者,目前在屯溪区华山宾馆上班,请问是否有50岁就可以办理病退的政策。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现回复如下: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皖政〔2006〕59号)规定,男年满50周岁,女工人年满45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可申请办理病退。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