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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网友咨询:祁门县农村杂物间被拆除,有没有具体的补偿标准,望告知。
祁门县箬坑乡人民政府现回复如下:箬坑乡环境整治棚厕拆除补偿标准:一、乡政府组织人员拆除棚厕,砖木结构补偿60元/平方米,砖混结构补偿80元/平方米;二、自行拆除砖木结构补偿100元/平方米,砖混结构补偿120元/平方米。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