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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听众反映:其本人为屯溪区居民,从原汽运车队退休后,单位分配租住在一小区内,后来拆迁后,现在要求购买新住房,不能继续续租,但是据了解塑料厂退休的职工可以继续租住,请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黄山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回复如下:来电人为原汽运公司职工,新安南路8号原汽运公司宿舍棚改征迁时来电人于2020年2月28日与我公司签订棚改拆迁协议。我司根据棚改相关政策为其争取了房源(徽山家园1-1-202房源)。确定购买后为其办理了房源认购单。2022年5月7日再次签署了徽山家园租购确认函,来电人确定购买。现来电人意向将购买住房改为租赁住房。我司经与市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协调答复,无法按其意向变更已购住房为租赁住房。如需进一步咨询房源变更事宜,可咨询市住建局下属住房保障中心。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