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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在上海就医该如何报销

2024年04月09日 16:45:50 来源:市民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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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网友咨询:本人是歙县居民,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现在上海就医该如何报销?

歙县医疗保障局现回复如下:医保中心经办人员与反映人电话了解,反映人母亲今年参加了歙县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经常带其母亲去上海临时就医,咨询城乡居民医保异地门诊政策。目前歙县执行的门诊报销类别和报销政策如下:1、普通门诊。在参保县(区)域内基层医疗机构(含二级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发生的普通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55%,以人为单位,年度累计报销不超过200元。乡镇卫生院与社区服务中心单次门诊报销金额以35元封顶(含一般诊疗费),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单次门诊报销金额以 20元封顶(含一般诊疗费),每人每天最多报销1次。2、常见慢性病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常见慢性病门诊医药费用报销起付线为200元,比例为60%,病种不同,支付限额1800元至22.4万元不等,患有多种常见慢性病的,以支付限额最高的为基础,每增加一个病种,增加500元,最高1000元。3、特殊慢性病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特殊慢性病门诊医药费用按当次就诊医疗机构普通住院政策报销,年度内按700元计算1次起付线。4、大额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大额门诊医药费用(不属于常见慢性病或特殊慢性病范畴内的)报销起付线为2000元,比例为35%,个人年度累计报销不超过4000 元(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反映人母亲没有门诊慢特病,在上海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可按大额门诊报销,但目前该结算类别还没有开通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如产生相关门诊费用请自费后将材料拿回参保地卫生院或是提交至医保局综合窗口受理。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