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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阳光公寓电费物业费问题

2024年08月15日 17:06:28 来源:市民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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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网友反映:我是住在黄山高新区阳光公寓的住户,前几天出差,回来后家里没电,冰箱里化冻搞的一塌糊涂。问了一下,是楼下酒店把电断了,然后去找,说是什么现在是他们酒店暂代物业,关电是测试有多少住户,以后每个月还要交20元的垃圾清理费,搞不懂什么原因,我们的电费每个月都按时交,而且这里的电费是0.89一度。请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物业的这一做法是否合理?

新潭镇回复如下: 经高铁社区核实,黄山正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自2023年12月1日开始为阳光公寓小区提供服务,至2024年5月31日正式撤出离开,而其他物业公司也不愿进驻该小区。为此,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在高新区、新潭镇物管部门的指导下,2024年5月28日召集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召开小区事务管理工作会议,会议一致通过决定,A 幢、C幢由三大业主(休宁农商银行、丽呈瑞轩酒店、振志建设集团)自行负责管理,B幢的业主每月缴纳20元,由酒店统筹安排人员参与服务,该项费用用于垃圾清扫清运、抄水电表服务费(水电价格按实际总表缴纳自来水和供电公司的价格均摊),所需费用不足部分由酒店和银行两个大业主共同承担。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