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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网友咨询:父亲在祁门县缴纳城乡居民医保,因冠心病到外省进行了临时门诊,请问能否报销。
祁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答复如下: 一、外省临时门诊报销问题。定点医疗机构(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发生的大额门诊医药费用(不属于常见慢性病或特殊慢性病范畴内的)报销起付线为2000元,比例为35%,个人年度累计报销不超过4000 元。来电人可以将此类发票及门诊病历留存好,年底如果达到报销标准可送到当地乡镇便民中心医保窗口或县政务中心一楼医保窗口申请报销。办理报销手续时还需携带患者本人社保卡原件或复印件。二、慢性病证申请。通过来电人咨询的问题了解到来电人父亲患的是冠心病,是在全省核定的慢性病病种范围。冠心病慢性病准入标准及申办流程如下:(一)准入标准 经二级及以上医院确诊,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1.心电图、24小时动态心电图、心脏负荷试验或心肌损伤标志物(心肌酶谱或肌钙蛋白)检查,符合冠心病特征的;2.典型临床表现,结合心电图符合急性心肌梗死特征,或经冠脉造影/冠脉 CTA检查显示冠状动脉主干或其主要分支直径狭窄≥50%。(二)申办流程 若符合上述准入标准则可以申请办理慢性病证,具体申办流程如下:1.通过微信、支付宝或皖事通搜索“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中的“门诊慢特病病种申请”模块提交申请资料(具体需要资料可进入“门诊慢特病病种申请”模块后选择疾病名称,根据系统提示所需资料提交)。2.可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到县政务中心一楼医保窗口或您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进行申办。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