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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听众咨询:本人是屯溪区屯光镇南溪南村村民,请问如何申报失地农民补贴,需满足哪些条件?
屯溪区屯光镇回复如下:申请本人应带着身份证、户口本、承包证、征地协议等相关材料到所在村居委员会提出申请,被征地农民条件满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屯溪区范围内,经依法批准征地后,不具备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或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不足0.3亩(以二轮承包户为单位)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自愿调剂后不再占用农用地且政府无法给予异地移民安置的农民(含村改居居民),可申请办理。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