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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网友反映:屯溪荷花池公园人行道上存在违规停放电瓶车的现象,人行道一边是护栏另一边是非机动车道,停放了电瓶车后行人很不安全。之前曾看见城管对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进行锁车罚款,现在为何就没人管了?请有关部门予以重视!
屯溪区昱东街道回复如下:根据2024年新国标,电动两轮车辆除了最高时速不高于25千米每小时,具备脚踏骑行的电动自行车外,均属于机动车(电动轻便摩托和电动摩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于机动车辆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属交警部门。 目前,屯溪区城市管理局根据区政府要求对上述车辆在公共区域的停放秩序进行管理。后续,屯溪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昱东中队将加强荷花池公园及周边道路范围内两轮电动车辆静态停放的管理。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