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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听众咨询:本人是屯溪区一名退休人员,参加的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请问能否与职工医保一样在门诊看病也能享受报销?
屯溪区医疗保障局答复如下:已电话联系咨询人,经查询相关信息,该咨询人已审核通过其申请的高血压慢性病证。已告知咨询人,居民门诊慢性病报销的起付线、报销比例、就诊医疗机构等相关政策,对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其他不属于常见慢性病和特殊慢性病范畴内的大额门诊医药费,可保留相关发票、病历等资料,享受大额门诊相关待遇,起付线是2000元,按可报销部分的35%报销,个人累计报销不超过4000元,咨询人表示了解。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