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新用户
立即注册
注册新用户
修改密码
《市民热线》听众反映:家住屯溪莲花怡庭小区,今年2月份小区就已经完成了天然气改造。现在小区内几处之前存放液化气罐的房子闲置着(听说是液化气公司的产权),占用小区公共绿地很可惜。希望能将其拆除改造成停车场供广大居民停车使用。
屯溪区政府办答复如下:经核实,莲花怡庭小区液化气储存间属小区配套附属设施业主共有。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由业主大会决定。您可向业委会反映,由业委会牵头召开业主大会征求广大业主意见,经业主大会同意后,可申请房屋维修资金,报规划部门审批后改造。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