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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听众反映:本人今年7月和8月份分别到黄山首康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看病,前两次门诊都按比例进行报销,后面一次在昱城社区卫生服务中站看病,却没有享受到报销。请医保部门帮助查找原因。
市医保中心回复如下:经医保业务系统查询,发现系因昱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录入信息有误,导致您在昱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部分医药费用未能正常报销,经与医院及您本人沟通确认后,请您方便时到昱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退费重新结算,已电话与您沟通,您表示满意。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