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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听众反映:休宁县新安养生谷西区菊花园9栋2单元201业主余某某家对门202业主安装监控摄像头问题。近日,发现隔壁邻居202业主在其大门上安装了监控摄像头,该摄像头正对公共区域,包括201户出入的必经之路。存在一下问题:1.隐私泄露问题:该监控摄像头拍摄范围涵盖了我及家人日常出入的画面,我们的行踪、生活习惯等隐私信息可能会被无意或恶意记录,存在极大的隐私泄露风险。2.邻里关系影响:这样的安装行为未经过周围邻居的同意,容易引发邻里之间的矛盾与不信任,不利于和谐社区氛围的营造。3.小区安全管理:虽然业主可能出于自身安全考虑安装监控,但私自安装的监控设备可能存在管理漏洞,反而对小区整体安全管理带来不确定因素。物业出面协调过,但是对方不予理睬。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自2025年4月1号施行。恳请休宁县公安局依据法律法规,对邻居安装监控的行为进行核查和规范:调整监控摄像头的拍摄角度,避免拍摄到其他业主的私人空间及行踪;若该监控设备的安装确实违反了相关规定,希望能够责令其拆除或进行合规整改。
休宁县公安局答复如下: 经心安社区、东临溪派出所联合实地走访核实,多次与202户业主联系,202户业主已调整监控摄像头的拍摄角度,避免拍摄到其他业主的私人空间及行踪。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