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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众反映:妻子今年已经80岁了,患类风湿性关节炎多年,生活不能自理。虽然参加了屯溪区新农合医保,听说可以办理慢性病证还可以报销部分门诊费用。可是到屯光镇政府去申请时被告知需要住院病历、发票等材料。妻子常年卧床,没有这类发票凭据,请问该怎么办?
屯溪区屯光镇回复:屯光镇经办人员与区合管局对接,符合办理办理慢性病证条件的参合人员需在每年的2月、7月携带近一年的区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原件,检验检查报告、一寸照片一张到镇合管站填写申请表,申请办理慢性病证。若本人无法提供以上材料可以到就诊医院调取相关病历资料进行办理。
编辑:陈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