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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众反映:歙县街口镇里边的农村高山上有外地人购买村里的老房子,这一现象已经有两三年了,不知道是否符合政策?
歙县农业农村局回复:农村闲置农房和宅基地是农民手中最重要的资源性资产。在一定制度框架下盘活闲置农房和宅基地,可以唤醒“沉睡”的资源,变“死资产”为“活资产”,充分释放改革红利。为此,我县制定出台了《关于盘活闲置农房(宅基地)促进富民强村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一方面要加大盘活利用闲置农房力度,另一方面要加强闲置农房(宅基地)买卖行为的监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要加强对乡村闲置农房(宅基地)盘活利用的安全生产和动态监管,禁止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编辑:陈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