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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网友反映:本人2017年在屯溪石油液化气总公司购买了一只液化气钢瓶,交了120元钢瓶押金,工作人员给了自己一张押金收据。前几天拿着票据去退钱,工作人员说退不了。希望有关部门帮我协调。
屯溪区商务局答复:来电人反映的钢瓶不退的问题,我局已经联系过公司负责人并到公司现场了解了情况,公司负责人称来电人换气时的钢瓶押金单没有退,钢瓶年检后就更换了新的钢瓶,原来发票上编号和新换钢瓶的编号就对不上了,无法进行退,相当于顾客120元购买了新的钢瓶,同时即使来电人当时带了押金单,在编号一致的情况下退了120元押金,再购买新瓶仍然要交120元押金。公司有规定,钢瓶编号和发票编号不一致的无法退,并在每位顾客购买钢瓶押金的时候有过约定。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