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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手机尾号为8087的听众咨询退休一次性交医保费用及独生子女费的问题。
答复:关于退休一次性交医保费用问题,我局及时转市医保局,医保局已线下与当事人取得联系,根据现行政策规定,职工医保制度实施后参加工作的参保人员,最低缴费年限为男30年,女25年,职工医保制度实施前参加工作的参保人员,剩余工作年限大于最低缴费年限的,执行最低缴费年限的规定,小于最低缴费年限的,最低缴费年限为剩余工作年限。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可以补缴费至最低缴费年限。咨询人在办理退休手续前,可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综合服务窗口办理补缴手续。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黄山市医疗保障权益管理中心具体联系,联系电话:0559-2310711。
关于独生子女费问题,根据《安徽省计划生育条例》,领取独生子女证的职工在批准退休后,凭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金计发表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社区领取独生子女费。
2、手机尾号为0790的听众咨询临近退休年龄能否办理提前退休问题
答复:我局已线下与当事人取得联系,详细告知办理提前退休需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或者因病提前退休条件方可办理。
3、手机尾号为6426的听众咨询退休地、退休手续及工龄计算问题
答复:根据《安徽省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审批管理规定》(劳社〔2008〕45号)和《关于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申领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137号)有关规定,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应向最后一个缴费地所在的社保经办机构申领基本养老金、我市自2011年7月实现同一个社保系统办理退休,全市范围内养老保险政策统一,不论在市直或黟县办理退休,临时工工龄认定政策是一致的。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至少应提前30日申报,人社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核定,自批准退休的次月起发放养老金。
4、手机尾号为6808的听众咨询“50”人员缴纳养老保险优惠政策问题
答复:我局转歙县人社局线下答复如下: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依规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编辑:李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