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新用户
注册新用户
修改密码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这是中国共产党建党近百年来,首个针对政法工作的党内法规,为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必将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越走越宽阔,也必将推动新时代黄山政法工作迈上新台阶。
充分认识《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条例》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对党领导新时代政法工作进行全面制度擘画,为党领导政法工作提供基本遵循,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第一,出台《条例》是提高党领导政法工作法治化、制度化水平的内在要求,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之义;第二,出台《条例》是推进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动政法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和法治性在更高水平上深度融合;第三,政法工作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条例》的出台和实施有利于从制度上保障政法工作始终坚持正确前进方向,更好发挥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要作用。
全市政法机关要切实增强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一是抓好大学习,采取集中与分散结合、系统宣讲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等,确保学习全覆盖;二是抓好大培训,采取以会代训,集中轮训等,确保培训有实效;三是抓好大落实,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政法战线党员干部全面掌握《条例》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切实履行《条例》规定的职责任务,全力开创新时代黄山政法工作新局面。
准确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光荣感
《条例》突出党的领导这个最高原则,鲜明体现政法工作的政治性;突出全局思维,把政法工作置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中来制定;突出问题导向,聚焦“谁来领导”“领导什么”“怎么领导”等重大问题,注重将领导主体具体化、职责清单化、工作运行机制化,为党领导新时代政法工作提供体制机制保障。《条例》共九章、三十九条,明确了党领导政法工作系列重大问题,主要包括:一是明确了制定《条例》目的是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做好新时代党的政法工作,依据是党章、宪法和有关法律,阐明了政法工作的性质、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原则等重大问题;二是明确了政法工作的领导主体及职责,规定了党中央对政法工作实施绝对领导等重大职权,以及地方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的主体责任等;三是明确了党领导政法工作的运行机制,规定了政法工作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决策执行、监督和责任等制度。
全市政法机关要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光荣感,准确把握政法工作的本质属性、使命任务、宝贵经验、历史方位、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努力当好“护航员”,全力服务发展大局;当好“刀把子”,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当好“守门人”,全力建设平安黄山;当好“稳定器”,全力促进社会和谐;当好“促进派”,全力推进政法改革,为建设更美丽更富裕更文明的现代化新黄山作出更大贡献。
建立健全领导政法工作的制度机制,切实提高新时代政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法姓党是政法机关永远不变的根和魂,在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这样的大是大非问题上,政法战线一定要头脑十分清醒、立场十分坚定、行动十分坚决”。认真贯彻《条例》精神,就是要把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作为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最高原则,确保政法工作始终听从习近平总书记的直接指挥,始终置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体统一领导之下。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管方向、管政策、管原则、管干部的职责,切实把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体现在政法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各级党委政法委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上,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作用;政法单位党组(党委)要自觉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本单位政法工作的领导,发挥好把握政策取向、改革方向、办案导向的作用。
市县两级党委政法委作为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和组织形式,要着眼建设过硬政法队伍,建立健全协助党委及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干部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机制,协助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机制,推动党对政法工作领导水平。要着眼督促依法履职,完善政治督察、综治督导、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制度机制,完善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推动解决政法系统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要着眼于执法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问责制度,杜绝领导干部违法插手案件的现象;要着眼于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健全政法委员会议事规则、政法委员会委员述职等制度,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切实提高新时代政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作者系黄山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编辑:文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