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祁门县司法局、县财政局联合制定下发《2020年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实施办法》,2020年将着力建立“四机制”力推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审核机制。按照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项目规定的事项范围、援助对象等内容,严格受理审查制度,规范接待、受理、审查、指派等行为。严格执行事项范围和经济困难标准,确保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落实到位。县法律援助中心将通过安徽省法律援助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监测各地项目进展情况,每月采集一次数据,每月进行通报。
二是优化实施考核机制。以实施效果为核心,不定期对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进行暗访督查,查看相关办理案件资料是否齐全,加强对案件进行回访,了解受助群众的满意情况,实行暗访督查情况通报制,通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作为乡镇司法所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是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县财政局应及时规范拨付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资金,设法律援助独立项目帐,单列科目,建立独立账簿,如实记载法律援助收入、支出明细,单独核算和反映法律援助资金使用情况,确保专款专用。
四是创新宣传引导机制。结合普法宣传,创新宣传形式,充分运用电视、民生工程网站、法律援助公益广告,LED显示屏、微信、QQ等多种媒体,立体宣传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政策,让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知识走进千家万户。同时,结设置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台,发放宣传资料,零距离为广大人民群众讲解政策,解答疑惑,引导符合条件的群众通过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ﻪ提高群众对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政策的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