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不用跑,只用两天就办好了这个案件,真是高效,非常感谢!”近日,来自浙江杭州的当事人张某在微信里向歙县法院的承办法官表达了自己真诚的谢意。
原告张某在杭州上班,因生二孩需要聘请月嫂,经熟人介绍认识歙县的柯某信,双方在微信中约定自2月中旬开始柯某为张某提供月子服务,张某以微信转帐方式支付定金2000元给柯某,但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张某居住小区实行严格管控,外来人员进入该小区需隔离14天,导致合同未能按约履行,双方就返还定金事宜发生争议,后张某将起诉材料邮寄至我院。立案当天承办法官找到柯某了解情况后,立即电话联系张某并加了微信进行沟通,双方各执一词,均认为对方因受疫情影响自己没责任,一方是要求返还双倍定金,一方是坚决不予退还。法官分别向双方释明在审理涉及疫情防控措施引发的合同纠纷案件相关的法律规定,并站在各自的立场帮助当事人权衡了利弊,最终双方达成调解意见,柯某自愿将2000元定金返还给张某,至此法官通过微信仅用短短的48小时就将该案调解成功。该案件顺利的调解不仅充分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也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