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沟通交流,凝聚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共识和合力,7月9日下午,休宁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林业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8家行政机关召开公益诉讼工作座谈会,并会签《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促进依法治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了一系列协作配合机制。

建立联席会议制定
8家行政机关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通报公益诉讼工作开展和案件办理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协作配合中出现的问题。
建立执法信息共享和案件线索移送制度
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有涉及公益诉讼的行政执法信息或相关案件线索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移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
建立重大情况通报制度
对于涉及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突出问题应当及时相互通报,及时研究制定处置办法,及时予以处置,回应社会关切。
建立专业支持机制
各行政执法机关根据自身行业特点,为检察机关办案在调查取证、鉴定评估等方面提供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持,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涉及案件的专门性问题难以认定的,可以运用行政执法机关意见、专家意见等予以参考认定。
建立联合开展专项行动机制
各方开展的涉及对方工作范围的专项行动等,可邀请对方参与,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监督、刑事司法等职能,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勘验检查等职能和技术优势。
建立联合培训宣传制度
举办相关业务培训时,可以邀请对方单位领导或办案骨干主题讲座,定期开展业务交流活动。
下一步,休宁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联系,多方联动及时破解难题,促进检察机关依法办案,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共同形成公益保护合力,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