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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治,天下安
诉源治理,乡村至为关键
今年以来,黟县全面推行“作退一步想”工作法,始终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积极探索、创新具有黟县特色的诉源治理工作模式,努力从源头上做好矛盾纠纷前置防线、前瞻治理、前端控制、前期处置工作,为全县进一步加快融入“杭州都市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加快建设现代国际乡村旅游综合示范区提供有力服务和保障。
整体推进
拓宽诉源治理“面线点”
“掌盘子”,“面上拓宽”贯穿党的领导。定期向县委常委会专题报告诉源治理工作情况,把诉源治理纳入黟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全国乡村体系建设示范县试点及平安建设大格局中去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同奖惩。各政法单位严格按照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规定,及时向县委、县委政法委汇报诉源治理工作相关情况。5月初,在县委政法委牵头协调下,联合法院、公安、司法四部门出台了黟县《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并将20余家相关党政职能部门纳入其中,推动形成诉源治理全县“一盘棋”格局。
“搭架子”,“线上延展”共建解纷平台。在县委政法委牵头下,在全县建立起了涵盖各部门、各乡镇的“10861”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和工作平台。截至目前,全县已建立起了78个基层调委会、近20个第三方调委会或行业调委会,在县法院、乡镇、公安派出所分别设立了1个诉调对接中心、40个“作退一步想”工作室、8个“法官工作室”、4个“警民联调室”,在人社局、农水局设立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庭等,逐步实现在全县各纠纷多发领域、多发行业汇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合力。强化诉外指导,县法院与县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黟县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培训学习实施方案》,分批次安排全县基层司法所在编工作人员到法院挂职锻炼,通过业务培训、组织观摩庭审、参与案件调解等方式,帮助人民调解员提升调解能力。今年1~7月,全县各调解平台共排查、介入调处矛盾纠纷671宗,调结660宗,成功调结率达98.36%。
“钉钉子”,“点上聚力”发挥多方优势。紧紧依托全市法院“五优四好”人民法庭和法官工作室建设,在全县8个乡镇综治中心建设便民法官工作室,将员额法官像“钉钉子”一样派遣下去,协同乡镇综治中心、司法所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摸排和协调化解,努力实现乡村诉讼服务体系“一体化覆盖”。截至目前8个乡镇法官工作室全部达标“四好”, 其中两个工作室被市中院授予“全市法院优秀法官工作室”。同时,立足工作室桥梁作用,主动加强与村(社区)网格管理员、信息员联系合作,聘请热心司法事业、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较强能力的乡镇司法助理员、综治中心工作人员、优秀人民调解员等人担任联络员,进一步充实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力量,完善了便民诉讼服务网络。
分层过滤
盯紧纠纷处置“前中后”
扎实开展法治宣传,做好事前预防。扎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大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努力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今年以来,围绕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等民生问题,全县已开展诉源治理专场宣传活动10余场次,巡回审判3场,走访重点企业20余家次、提供法律咨询上百次;组织全体党员干警、政法干部到帮扶村上户走访1100余人次,开展扶贫专题调研2次,帮助群众解决复工复产复耕等方面的困难和法律问题20余项。主动适应新媒体时代传播规律,通过“两微一端”、拍摄家事审判视频宣传片等形式,大力宣传各方参与诉源治理工作的生动实践。着重对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等多发性、普遍性矛盾纠纷的典型案例、司法应对进行宣传,教育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道德观念,引导老百姓做好金融风险防范等措施,从源头上减少矛盾发生。围绕扫黑除恶、社会治理等方面向有关党政机关、行业协会新发出司法建议2条,跟进走访7条司法建议落实情况,建议落实率达100%,为党委政府做好“六保”“六稳”提供科学决策参考。
坚持多元合力解纷,抓好事中治理。坚持以“自治、德治、法治”相融合的方式,大力普及“作退一步想”工作法,与基层人民调解员、信息员、网格员等共同开展好纠纷化解工作;扎实开展“无讼乡镇”“无讼社区”“无讼村组”等创建活动,县法院定期向各乡镇反馈受理案件数量及类型,树好诉源治理的“风向标”。主动创新解纷机制,古民居法庭、宏村派出所、司法所确立了以“公安、法院、司法”为主导,多部门联合参与的“3+N”多元纠纷调解模式,取得显著效果。截至目前,通过该模式在诉前化解了宏村范围内81件纠纷。
开展纠纷繁简分流,抓好末端把控。县法院建立案件分流机制,明确分流程序及标准,做到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建立民事案件速裁团队,专办简易速裁案件,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今年以来受理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79.3%,小额和速裁程序适用率29.6%。做好纠纷诉前评估,对适宜通过调解化解的纠纷,及时组织调解,最大限度降低庭审对抗,力促“案结人和事了”,今年来县法院已通过委托、委派解决纠纷38件。抓住司法确认环节,对人民调解组织调解达成协议的纠纷,通过司法确认赋予其法律效力,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权威性,截至目前,县法院已对232份人民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
强化管理
确保诉内处置“提质增效”
强化举措加快速度。县委政法委向县法院提供了“一网清”平台使用授权,通过该平台,法官们能够快速掌握相关当事人情况、矛盾纠纷产生的原因、背景以及案件审结后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评判。建立诉讼辅导和风险告知机制,利用类案检索系统对矛盾纠纷进行风险评估,鼓励和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推广诉前鉴定工作机制,促进案件诉前分流化解。以提高保全到位率为突破口,大力推进诉前、诉中保全,设立集中保全中心,实现立执审有效联动,促进当事人达成和解、生效裁判顺利执行。今年以来,诉讼案件调解率62.14%,执行和解65件。
注重监管提升质量。深入推进类案检索,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强化院庭长和审管办审判管理职责,出台《黟县法院院、庭长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及时梳理明确各项指标要求,准确掌握审判运行态势,做到提前预警、调度到位。加强“四类”重点案件监管力度,推动办案质量提升,减少诉内衍生案件。
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诉源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长期发力、厚积薄发。黟县将进一步全面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对外牢筑纠纷预防化解基层基础,对内狠抓衍生案件治理,持续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实质化,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黟县力量”、提供“黟县模式”。
编辑:张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