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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法治医保”建设基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增强依法治理医保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强化对医保法治建设的领导,推动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同医保业务工作实现融会贯通,提升工作实效。
夯实“法治医保”制度基础。以法治政府示范区创建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法治医保工作机制,先后制定出台《屯溪区医疗保障局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屯溪区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和《屯溪区医疗保障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文件,进一步为实现法治医保提供了制度保障。
夯实“法治医保”执法力量。在编制少、人员力量相对不足的背景下,克服相关困难,持续加强医保法治人才队伍和执法设备的配备,增强医保法治建设工作力量。立足医保部门新成立、基础薄弱的实际,着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工作,2020年屯溪区医保局行政执法人员已达19人。积极参与全区行政执法人员暨“七五”普法骨干培训班,着力提升医保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者的法治思维和能力,为“法治医保”奠定基础。
夯实“法治医保”宣传引导。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深入社区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强化定点医药机构、药店和参保人员法治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召开屯溪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政策解读培训会,向全区医保系统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从业人员及社会公众全面解读医保政策;积极参加“江淮普法行”“宪法宣传周”等集中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体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营造了浓厚的宪法宣传氛围。
夯实“法治医保”监管职责。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作为医疗保障部门首要职责,全面开展专项治理,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推进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监管。开展全区“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以自查自纠促规范为着力点,2020年截至10月,核减、拒付、追缴金额62.76 万元,暂停结算1家,检查覆盖率200%。目前,城镇职工基金累计结余10762.37万元,其中统筹基金2492.13万元;城乡居民基金累计结余11995.85万元。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统筹基金可支付3-6个月,医保基金运行安全。
夯实“法治医保”服务优化。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完善医保工作流程,促进医保公共服务便利共享。实现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进一步优化“互联网+医保”服务模式,整合屯溪区城镇居民医保系统和新农合信息系统,实现该区医院管理信息系统(HIS系统)和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对接,简化操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切实方便参保居民。此外,实现了屯溪区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和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时可通过医保电子凭证直接完成医保支付结算。
编辑:张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