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黟县推进“诉源治理”解纠纷促和谐

2021年03月04日 09:21:12 来源:黟县政法委

  让老年人能够真正“吃不愁、病不忧、孤不独、乐有伴”,让敬老爱老成为全社会的普遍观念和自觉行动,是黟县古民居法庭多年来开展化解赡养矛盾纠纷的根本宗旨。近日,该法庭与宏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宏村镇龙江村运用“3+N”多元化解机制,再次共同成功化解一起赡养纠纷。

  黟县龙江村村民汪某已近7旬与其丈夫共育有2个女儿,1993年在女儿很年幼的时候,汪某与丈夫离婚后便外出打工,与女儿很少联系。随着年事见长,汪某身体大不如前,且常年独身一人遂回到黟县生活,她希望今后生活能有所依靠,能得到女儿的赡养。但其女儿认为其常年在外,很少与她们联系,未能尽到母亲应尽的义务,故不愿意承担。母女之间的纠纷经村委会多次调解未果。

  2月26日,村委会邀请古民居法庭法官参与纠纷的化解。经了解情况后,法官认为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此次纠纷中,虽然汪某常年在外,未能很好的尽到抚养子女义务,但其是因为生活所迫且母女双方血脉相连是不争的事实。要想妥善化解汪某家庭矛盾,首先需要用正确的方式打开彼此心结,才能修复母女之间感情。故在调解过程中,法官一方面通过阐述《民法典》中赡养老人的相关法律规定,另一方面站在维护公序良俗和弘扬传统美德的角度上,教育引导汪某的女儿要理解母亲的生活不易,双方要相互谅解相互退让,才能真正弥补母女之间的感情。经过4小时的耐心调解,母女潸然泪下,双方敞开心扉,打开心结,并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了赡养协议。就此,该起家庭矛盾纠纷成功化解。

  近年来,黟县古民居法庭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落实县委“作退一步想”工作法,扎实开展家事审判改革试点,为服务法治乡村建设,乡村振兴先行区打造提供了应有的司法助力。截至目前,古民居法庭会同宏村镇司法所、宏村镇派出所等部门积极运用“3+N”多元解纷机制成功化解婚姻家庭纠纷150余起。


编辑:张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