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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迎来颁布两周年。5月25日上午,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实施以来,全省检察机关贯彻实施民法典开展民事检察工作情况通报。
通报称,两年来,安徽检察机关积极开展专项宣传,于民法典实施前夕和颁布一周年之际组织两次“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周活动,将民法典宣传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重要内容,推动民事检察官、党员走进群众宣讲民法典。
同时,安徽检察机关通过高质量履职促民法典落地见效。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受理民事检察案件数、提出监督意见数同比基本持平,但监督意见采纳率明显上升,监督精准度进一步提高。共受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9627件,审查后共提出监督意见5748件。民事抗诉案件再审改变率82.33%,同比上升3个百分点;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99.29%,同比上升33个百分点;支持起诉意见采纳率88.8%,同比上升5.2个百分点。多项办案数量和质量指标位于全国前列。安徽有9件案件被高检院评为典型案例和指导性案例备选案例。
积极履职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2021年,全省共监督涉企案件1013件,同比上升59.78%,其中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418件,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344件,提出审判程序违法检察建议251件。阜阳市检察院与省检察院接续监督,纠正法院对某公司财产超标的查封854万元的执行违法行为。
全省民事检察部门结合职能,组织开展涉企虚假诉讼和民事执行监督两个专项活动,依法办理一批民营企业反映强烈的虚假诉讼和违法执行监督案件。2021年,全省共监督涉企虚假诉讼案件482件,同比上升115%,提出涉企执行监督检察建议344件,同比上升12.4倍。
结合职能助力乡村振兴,省检察院组织开展“检察蓝”协助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助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做好“护薪人”,相关做法受到最高检察院的持续关注推广。铜陵、安庆等地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会签文件建立机制,凝聚工作合力,推进形成“都管”局面。2021年,全省共办理支持起诉1607件,同比上升19.48%,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1281件。
妥善处理涉农案件,认真办理婚姻家庭、相邻关系、土地承包、人身损害赔偿、借款、用工及工资支付等纠纷案件,有效解决涉农民事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以“检察为民办实事”项目为契机,部署开展民事检察和解息诉专项行动,运用公开听证、司法救助、释法说理等方式,加大息诉和解力度,力促案结事了人和。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共促进和解息诉668件,组织公开听证277件,移送司法救助线索并成功救助45人。
全面推行“一案三查”,加大民事深层次违法行为核查力度,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强化民事监督和职务侦查的协同效益,协力提升虚假诉讼监督实效。
省检察院牵头,芜湖、合肥、宣城、滁州等地联合办理张某华等人跨省买卖车牌虚假诉讼系列案件,成立三级院一体化专案组,审查后对279件虚假调解提出监督意见,同时调查核实深层次违法行为,涉案司法人员和代理律师共9人被提起公诉,该案被最高检察院评为依职权监督虚假诉讼领域审判人员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安徽省检察院还牵头推动与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会签印发《关于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工作指南》,聚焦突出问题,打通认识分歧,理顺衔接机制,为司法实践提供有效指导。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953件。
编辑:陈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