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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按实际交房日期支付违约金

2021年01月08日 10:49:19 来源:黄山新闻网

《市民热线》网友反映:我是歙县颐高广场业主,关于颐高延迟交房却拒付违约金的问题。合同约定2020年12月31日前交房,现开发商以疫情和洪水为由延期三个月到2021年3月31日前交房。并拒付违约金。现在诉求:按合同履约,按实际交房日期支付违约金。

歙县住建局回复如下:现阶段,我局正在督促开发企业加快施工进度,尽快办理交房手续。关于赔付的问题,待交房后,县房管中心将督促开发企业积极与业主协商解决。如再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县住建局具体联系。联系人:史剑虹;联系电话:0559-6512497。


编辑:程峰